簡短答案:香港私人有限公司的年度合規並不是一件事。通常要分開處理公司註冊處的周年申報表(NAR1)、商業登記證的有效期及續期、帳目與審計、稅務局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如公司有僱員,還有僱主報稅表。每一項的主管部門、觸發日期和所需資料均不同,不能以「已做年審」概括全部責任。

本文為一般資料整理,適用於理解香港本地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常見的年度工作。個別公司的周年日、會計參照期、稅務局報稅表發出日期、業務狀況和法定豁免均可能不同;請以政府通知書、法例及合資格專業意見為準。

先看一頁表:年度合規不是同一個到期日

事項通常何時處理主管部門/文件重點
周年申報表私人公司:成立為法團周年日後 42 日內公司註冊處/表格 NAR1申報截至申報表日期的註冊辦事處、董事、公司秘書、股東等資料。
商業登記按商業登記證所示有效期及續期通知處理稅務局轄下商業登記署商業登記與公司周年申報是不同的法定事項。
帳目與審計按公司的會計年度及報稅需要預先編製公司帳目/核數師報告(如適用)處理利得稅前應先整理完整會計紀錄及所需支持文件。
利得稅報稅表以稅務局發出的 BIR51 及表上到期日為準稅務局/法團利得稅報稅表一般須在發出日期起 1 個月內提交;所需補充表格及支持文件視乎情況而定。
僱主報稅公司有須申報僱員時,按 BIR56A 發出日期計 1 個月稅務局/BIR56A、IR56B 等僱主需按僱員狀況處理年度及離職、出境等申報。

1. 周年申報表(NAR1):以公司周年日為起點

公司註冊處指出,本地私人公司須在每年成立為法團周年日後的 42 日內交付周年申報表(表格 NAR1)登記。NAR1 反映公司截至申報表日期的資料,例如註冊辦事處、董事、公司秘書及股東資料。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常見問題亦提醒,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會計入 42 日期限;如到期日是星期六,法定期限不會因此自動順延。

在法定期限內交付,本地私人公司的每年登記費為港幣 105 元;逾期交付的登記費會顯著提高。公司註冊處亦說明,處長沒有權力延長法定期限或豁免規定的較高費用。因此,實務上應在公司周年日前預先核對董事、公司秘書、股東及註冊地址資料,而不是等到到期日才整理。

容易混淆的地方:如果註冊辦事處、董事或公司秘書等資料曾經變更,不能只等到周年申報表才處理;公司註冊處說明,相關變更仍須按適用規定以指定表格申報。

2. 商業登記:不是周年申報表的替代品

商業登記由稅務局轄下商業登記署處理;公司註冊處的周年申報表則根據《公司條例》交付。即使公司已處理其中一項,仍需按另一制度的要求辦理。對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商業登記屬適用範圍;有關續期、取消及資料更新,應以商業登記證、需求通知書及稅務局最新說明為準。香港政府一站通的商業及公司註冊頁面提供商業登記、公司註冊及相關網上服務入口。

因此,年度行政檢查時,應把「NAR1 的到期日」及「商業登記證的有效期」分成兩個欄目追蹤,避免把兩者視為同一張證或同一項繳費。

3. 帳目、審計及利得稅:先看報稅表,勿以固定月份猜測

利得稅的提交日期應以稅務局實際發出的報稅表及表上指定到期日為準。香港政府資料指出,新註冊業務一般會在開始經營或成立為法團後約 18 個月收到首份利得稅報稅表;持續經營業務的報稅表年度大批發出工作通常在每年 4 月第一個工作日進行。一般而言,利得稅報稅表及所需補充表格應在發出日期起 1 個月內提交。香港政府一站通:利得稅報稅表及補充表格載有最新的提交安排及延展資料。

稅務局要求有總收入的法團及合夥業務在提交利得稅報稅表時一併提交所需的支持文件。就法團而言,稅務局資料列出財務狀況表/資產負債表、綜合收益表/損益表、稅項計算表及其他指明文件;除有限例外情況外,法團亦須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稅務局:填寫利得稅報稅表及補充表格載有例外情況及支持文件要求。

實務提示:不要把「公司沒有交易」直接等同於「不用處理」。公司註冊處對私人公司不活動狀態有特定程序;稅務局即使在某些情況下不會每年要求提交報稅表,收到報稅表時仍必須遵從申報要求。是否屬不活動公司、是否可獲豁免,應按公司的實際狀況及適用法例判斷。

4. 有僱員才需要加上的年度項目:僱主報稅

如公司有需要申報的僱員,稅務局一般於每年 4 月第一個工作日發出僱主報稅表 BIR56A。僱主應在表格發出日期起 1 個月內交回 BIR56A,並按需要提交每名僱員的 IR56B。僱員新聘、離職或預期長期/永久離開香港時,亦可能涉及 IR56E、IR56F 或 IR56G。稅務局:僱主列出各表格、期限及電子申報安排。

如公司暫時沒有僱員,無須把僱主報稅硬加進自己的例行清單;但一旦開始聘人,應把相關表格及日期加入內部合規日曆。

適合私人公司的年度工作流程

  1. 周年日前 8 至 10 星期:核對公司周年日、NAR1 資料、公司秘書及註冊地址資料。
  2. 周年日後立即:安排在 42 日法定期限內完成周年申報表交付,避免以週末或最後一日作為計劃基礎。
  3. 全年按月:保存收入、支出、銀行往來、合約及單據,讓年度帳目、核數及報稅有完整紀錄可供核對。
  4. 收到利得稅報稅表後:先確認表上到期日,再按需要準備財務報表、核數師報告、稅項計算表及補充表格。
  5. 每年 4 月及有僱員變動時:核對是否需要處理 BIR56A/IR56B 及其他僱主通知書。
  6. 商業登記證臨近到期前:核對續期需求通知書及證件有效期,並保留繳費及證書紀錄。

常見問題

「年審」是否只需交一份表格?

不是。「年審」是業界常用說法,但公司年度合規可能涉及周年申報、商業登記、帳目、審計、利得稅及(如有僱員)僱主報稅。應按每一項的主管部門及日期分開追蹤。

公司沒有營業,是否不用交周年申報表?

不一定。公司註冊處說明,所有根據《公司條例》成立的公司均須遵守周年申報要求;只有已按法例宣布處於不活動狀態並交付相關特別決議的私人公司,才可能獲相關豁免。單純沒有交易不應自行假定已獲豁免。

是否每間有限公司都一定要在固定月份報利得稅?

不應以固定月份猜測。一般以稅務局實際發出的利得稅報稅表及表上到期日為準;如委任稅務代表並符合適用安排,可能有相關延展機制。

我可以自己整理資料,還是一定要聘請服務提供者?

稅務局並不要求每名納稅人必須聘請執業會計師填寫報稅表;但公司仍須對所提交資料負責。涉及核數、稅項計算、特定豁免或複雜交易時,應按需要尋求合資格專業意見。

資料來源及更新

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15 日。本文主要參考 公司註冊處:本地有限公司周年申報表、香港政府一站通:商業及公司註冊、香港政府一站通:利得稅報稅表、稅務局:利得稅報稅表及補充表格及稅務局:僱主。政府費用、表格、申報安排及期限如有更新,應以主管部門最新公布為準。